摘要:1.本人簽字的《申請表》原件一份。 2.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。 3.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。 4.繳費依據(jù)憑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(部分高校繳費依據(jù)一并印制在入學通知書上,只提供通知書即可)。
1.本人簽字的《申請表》原件一份。
2.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。
3.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。
4.繳費依據(jù)憑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(部分高校繳費依據(jù)一并印制在入學通知書上,只提供通知書即可)。
在校大學生首貸
1.本人簽字的《申請表》原件一份。
2.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。
3.《學生證》原件及復印件一份。
4.繳費依據(jù)憑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(丟失繳費憑證的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學費和住宿費證明)。
續(xù)貸
1.本人簽字的《申請表》原件一份。
2.辦理人身份證(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)原件及復印件一份。
3.《學生證》原件及復印件一份。
4.往年繳費憑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(貸款金額和去年相同的不需要提供)。
注意事項
1.首貸: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必須攜帶戶口本同時到場辦理,簽訂《貸款合同》。
2.續(xù)貸: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到場辦理即可,簽訂《貸款合同》時辦理人分別簽署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姓名,并在代簽處注明代簽人。
3.研究生辦理助學貸款和續(xù)貸學生程序一樣(貸款學生務必于2018年7月30日前到縣資助中心辦理就學信息變更)。
4.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、城鄉(xiāng)低保戶學生、通過高中學校預申請的首貸學生,《申請表》無需加蓋任何公章;對其他需要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證明的,只要借款學生能提供其原就讀高中學校、村(居)委會、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民政部門中任何一單位在《申請表》加蓋公章即可辦理助學貸款。續(xù)貸學生無需在《申請表》加蓋任何公章。
5.今年全省實行電子合同,按國家開發(fā)銀行要求,臨時身份證和戶籍證明不能作為上傳佐證。
6.學生打印申請表時不要上傳身份證照片。
7.所有復印件正反復印在一張A4紙上。
貸款時間安排
2018年7月30日—9月15日。
續(xù)貸:2018年7月30日至8月10日;
在校大學生首貸:2018年8月13日
新入學大學生首貸:2018年8月14日至9月15日
注:周末正常休息
華池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
2018年7月18日
編輯/趙俊陽
